辽宁新瑞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一万吨年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辽发改投资〔2013〕734号)等文件精神,受辽宁新瑞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维信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将就“辽宁新瑞环保实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辽宁新瑞环保实业有限公司1万吨/年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21亩,项目总投资12800万元人民币。是以失活催化剂为原料,经脱油、除焦、活化、活性评定等工序实现废催化剂的综合利用。项目设计能力为1万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催化剂脱油(活化)装置1套、催化剂氢还原装置2套、催化剂除焦车间、催化剂成型及补加活性组分车间、催化剂活性金属回收车间、催化剂加氢活性评价实验场(包括小型评价装置20套、中试装置一套),调和车间,配套的公用工程及部分附属设施依托6万吨/年废润滑油加氢再生项目。
三、项目实施主体
建设单位:辽宁新瑞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胜利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区(B区2#地块);
联系人:张笑剑
电话:024-54091185
邮箱:63323757@qq.com
四、评估机构
名 称:辽宁维信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90号 摩根凯利A幢613
联系方式:024-22742781 传 真:024-22742783 联系人:安先生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六、征询事项
本公示将就以下诸项征询公众意见及建议:
1.
您所在地区处于本项目的哪个方位
2.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3.
您是从什么渠道得知本项目信息的
4.
对于本项目主体的经营项目最想了解哪些方面
5.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对您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6.
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会对您的周边环境产生哪些影响
7.
对于本项目您还有哪些疑问,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公众对本公示的信息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
2.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项目实施主体和评估机构为公众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查询服务;
3.公众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意见,可在公示告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评估机构或项目实施主体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