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提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年”活动,是辽宁省委、省政府从辽宁社会稳定实际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实化保障,确保这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苏宏章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日程,将其与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各级维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主动牵头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苏宏章强调,要加强考核督导。
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凡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论为不实施的,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要严格坚持不列入议题、不研究、不决策的“三不原则”。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情况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